咨询者的自我披露更有益
自我披露(self-disclosure)指心理咨询员通过与当事人分享其个人成长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经历来推动当事人认识自我、发展自我的努力。伊根认为,心理咨询员在当事人面前有效地披露其个人生活的有关经历、行为与情感已成为心理咨询技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心理咨询员在运用贯注、倾听、沉默、探讨等技巧中所表达的言语、眼神、面部表情、体态等都是自我披露的间接表示。在这层意义上,自我披露可传达心理咨询员的关切,缩短心理咨询员与当事人在情感上的距离,增强两者的情合。
此外,伊根还认为,自我披露一般具有两个功能:一是模仿功能,一是挑战功能。其前者的意义在于通过与当事人分享个人成长中的奋斗与成功经历来激励当事人积极地面对人生中的挑战,更好地成长;其后者的意义在于推动当事人更具体地探讨其生活中所遇困惑与挫折的特性,更切实地寻求其自救良方并挖掘个人的潜力。由此,自我披露也是接纳与真诚一致的表现形式。
但自我披露不宜过分使用,那样不但会混淆心理咨询的核心与目标,也会使当事人对心理咨询员产生不必要的错觉与误会。事实上,自我披露是心理咨询界最富争议的一项技巧,其争论的焦点在于心理咨询员自我披露到底会在当事人心目中树立什么形象。有一派意见认为这样做会缩短心理咨询员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树立可亲近的形象;另一派意见则认为这样做会使心理咨询员对当事人的成长产生偏见,使当事人对心理咨询员的作用产生疑惑。总之,心理咨询界目前对自我披露尚缺乏共识,因此心理咨询员在其运用中要格外小心,注意不要过分宣扬自我,忽视当事人当前困惑与挫折的特殊性,并避免将心理咨询员的自我成长当作心理咨询的中心议题。
总之,上述八个技巧是心理咨询员与当事人沟通并帮助后者自我成长的常用手段。它们是心理咨询区别于一般社交谈话与生活咨询的指标。它们使心理咨询员得以成为可亲可近、可信可敬的化身。最后应当指出,由于心理咨询领域内流派很多,且争议纷纭,所以上述八个技巧并不代表心理咨询中的所有技巧,它们只是一般心理咨询中所常用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