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2-2-22 15:32 【 】【我要纠错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2年2月22日网上发布,请考生根据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一、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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