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2009年上半年全省部分市州面向社会公开公招公务员考试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限定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于2009年6月11日至12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于2009年6月14日12:00结束。各资格审查单位于2009年6月15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报市人事局。
面试于2009年6月20日-22日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缴费单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